2006年1月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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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支书的“权钱观”折服众乡亲
崔瑛

  王明奇是仙居县白塔镇圳口村党支部书记,县十佳优秀党员。他带领村民走勤劳致富之路,使原本靠吃国家返销粮过日子的小山村,一举跨入仙居县首批小康示范村的行列,成为台州市村民自治示范村,并连续八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“文明村”称号。作为一个农村基层干部,王明奇有着自己独特的权力与金钱观。在村干部贪污腐败案频频出现的当前,王明奇处理“权”“钱”关系的方法显得尤为可贵。

  戒掉老烟枪
  王明奇的楼房朝阳,入冬了,村民最爱聚在他家门口唠唠。村民互相递着烟,有人不好意思地对王明奇说:“没什么好递给你的啊!”王明奇笑看说:“咱们地方里人,坐一起有事情说事情,没事情‘念天书’,我不吸烟你们都知道的。”
  “进入村两委得先戒烟”是圳口村一条不成文的规定,这事还得从十几年前说起。1984年,从部队退役的王明奇被村民推选为村主任,第二年又被选为村党支部书记。有一次一村民找他办事,特地买了包当时最高档的“上游”香烟,王明奇注意到这个村民小心翼翼敬烟时,手指在发抖。这一瞬间深深地触动了王明奇,他想,群众办点事真不容易,这包烟也许就是他全家的买盐钱!如果村干部有抽烟这个喜好,那求干部办事的群众定会投其所好。自此后,有着几十年烟龄、每天至少抽两包香烟的“老烟枪”王明奇开始戒烟。几个月后,村支委全体戒了烟,接着,村委会成员也相继戒烟,到1990年,全体村干部都戒了烟。
  现任村主任王明田说了个小插曲。他的年龄、烟龄都比王明奇长,还办了个工艺品厂,业务接待上少不了“烟来烟往”,因此戒了吸、吸了戒。就在今年换届选举时,王明奇与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商量后,出面向他提出:“这条规定摆不上桌面,法律上也没有,但是我们不能突破,你要参选,必须先戒烟!”于是,走进村办公室,满墙的奖状抬头就见,回到家里,老婆孩子看到烟就掐,在这内外“压力”下,王明田也彻底戒掉了烟。

  不欠群众的“账”
  在仙居农村,群众家里有红白事,总少不了请村干部一桌。王明奇对此感到很痛心:白吃白喝,这既损害了干部形象,也助长了干部“吃拿要”的不正之风。于是在他的提议下,连续几年村干部都自觉回绝了村民的邀请。但这事却引出了一个新问题,群众邀请干部赴宴,请不来,有些人就认为干部架子大,不与普通群众往来,就有意地与干部疏远了。有着丰富农村工作经验的王明奇意识到,宴会往往是亲朋好友相聚唠家常的一个机会,尤其是那些家里人口少、势力弱的,更希望村干部来“撑撑场面”,热闹一下。根据这一实际情况,王明奇想了个点子,每次群众邀请村干部赴宴,他就带个信封到村办公室,由大家自觉往里放上二三十元钱。“对办喜事的主家来说,这点钱可能还够不上酒水成本,但对我们个人来说,20元钱够全家吃上一天了。”王明奇说,“作为村干部,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不欠群众的‘账’、不亏群众的‘情’。”
  村民王弟吾是智障人,虽然30多岁了,却连五角一元钱都分不清。因为他家实在困难,王明奇托人介绍他到镇里扫大街当保洁员。但不到半个月时间,王弟吾却花掉了200元工资,一问只买了4把扫帚、一条烟,大概只值个40元。王明奇知道肯定是不良商贩骗了他,于是要来了他的存折,王弟吾要吃什么用什么先赊账,再由王明奇去付钱。镇上人问:“王书记王书记,这个‘不健全人’是你的什么人啊?”王明奇就说:“是我兄弟。”镇上人都知道了王书记有个兄弟在扫大街,也没人敢给王弟吾亏吃了。

  尽管“挑刺”
  王明奇毫不掩饰他对金钱的看法,他常开玩笑说:“我不是菩萨,我也要吃穿,也想生活过得富余。但我赚就要赚堂堂正正的钱、勤劳致富的钱。”王明奇最看不起那种“鸡窠前搜白蚁”的做法——伸手到集体里抠摸占偷,在为群众办事时捞点“辛苦钱”、占点小便宜。在农村,一个村干部要树立威信,往往要靠财力、势力、能力,权力则被摆到了最后一位。王明奇说:“一个家里一穷二白的党员干部,群众是不会真正信服你的,群众需要的是一个有能力带他们脱贫致富的干部。”为此王明奇动足脑筋:承包土地、果园,靠技术搞电力维修,与乡亲们一起制作木工艺品,把自己的家底搞得殷殷实实。村民张四凤夫妇想发展养猪业,但苦于缺少资金,王明奇就连续两年借给他俩5万和10万,2005年张四凤家毛收入达到了20来万。归正人员小王想开个小店,别人都不放心借钱给他,王明奇出面给他抵押贷款。
  这十几年下来,村班子成员齐心协力“开源节流”,集体也积累下了几十万元资金,于是不少人都想借公家的钱用用。王明奇有个最要好的朋友,因为做生意资金暂时周转不过来,就想借点公款先补缺。但王明奇没有做这个人情,他说:“用集体的钱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,你还不如向我私人借。”集体的钱是用来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的,对于这一点,村班子的心都很齐。就在前不久,跑运输的村民俞旭辉在兰州发生车祸,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。因为他父亲几年前跟王明奇吵过架还动过手,俞旭辉感觉开不了口,就找到其他村干部,吞吞吐吐地表示想向集体借点钱。王明奇知道后马上召开会议,帮着说服村民:“天灾人祸我们一定要帮忙,这才体现集体的力量。”俞旭辉最终如愿借到了钱。
  王明奇深化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,规定村里的财务开支发票要支书、主任“联章联签”,1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村民代表集体同意,2005年年底村两委还请了村里最精明的人专门来清账,让“挑刺”的查个够、查个明白。
  据仙居县检察院统计,近80%的村干部犯罪是栽倒在贪污挪用村集体资金上的。但王明奇摆正了钱与权的关系,忠实地践行着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。近日,仙居县检察院聘请王明奇为人民监督员,并邀请他给村干部介绍职务犯罪预防的经验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崔瑛)